2023-05-25 15:18:30 | kk律师网
我们都知道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方会根据事故情况出具责任认定,当事人可以根据责任认定进行赔款。那么交通事故对方不赔钱会强制执行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人身损害赔偿款属于人身性质的钱财,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强制执行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二百二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工作和学习所必须的费用;自然人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基于抚养关系、扶养关系、赡养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基于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而产生的给付请求权;金融机构交存在人民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及其营业场所、使用中的运钞车;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等公益法人正在使用的为完成公益事业所必须的房屋、器械、设备及其他物品;国家机关的财政性资金及履行职务不可缺少的财物,法院不能执行。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交通事故对方没有保险,根据事故责任的划分来确定赔偿责任进行赔偿,即对方无保险其赔偿费用由个人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一)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权者主张权利,时效就不开始计算。
(二)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民法典的规定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伤情明显的,应从伤害之日起计算,伤情需要治疗的,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因为这时,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权利。伤情当时不能发现的,应从伤情被发现之日起计算,当然,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后发现的伤情为交通事故所致。
(三)对于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没调解的自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后双方参加调解的,自调解终结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如果没有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对于二00四年七月一日后的交通事故,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起诉。
综上所述,一般交通事故赔偿会涉及人身损害赔偿,对于人身损害赔偿而言,不属于法院强制执行的范围以内。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交通事故对方不赔钱会强制执行吗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拼车出了交通事故索赔的流程与网约车出交通事故的索赔流程一致。虽然拼车是将几个订单整合为一个。但是,每一个乘车人都是作为一个订单的主体来运营乘坐。所以在法律上,拼车交通事故的索赔也是按每一个订单来受理赔偿。那么拼车出了交通事故要怎么索赔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
对于拼车或搭车旅途中出现的交通事故,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拼车一方或提供搭车机会的司机负有一定的责任,那么该司机应该对搭乘人员因交通事故遭受的人身财产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即便是完全无偿的拼车或搭车,对于事故负有责任的司机也无法免除法律责任,只不过相对于有偿的搭车服务,其所承担的赔偿责任相对较轻而已。在拼车或搭车活动中,还涉及到保险问题。众所周知,交强险只对本车人员以外的人身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而拼车人员或搭车人员显然属于本车人员的范畴。当前,参与到搭车或拼车活动中的家用车,一般投保的都只是交强险,这样一来,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搭乘人员将无法获得其所乘坐车辆所投保的交强险的保障。在本车驾驶人员无力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下,遭受损失的搭乘人员就陷于了相当被动的局面。
2015年3月19日一大早,洪老汉就驾驶着三轮摩托车载着毛笋到某菜场推销,吴女士则骑着电动自行车到同一菜场卖橘子,与洪老汉系隔壁摊位,吴女士卖完橘子想骑车回家却发现车子坏了。她便问洪老汉是哪里人,得知洪老汉是某村的,有一段路与自己回家的路是同路,于是请洪老汉帮帮忙,用三轮摩托车搭载一下电动自行车,洪老汉没有拒绝,但告知要等到一车毛笋卖完,吴女士称愿意等。
后来,洪老汉决定收摊回家,吴女士帮其收拾毛笋,之后请他人帮忙将电动自行车抬上了洪老汉的三轮摩托车的车斗里,并用绳子简单的固定了一下,吴女士也爬进车斗,扶住自己的电动自行车。就这样,洪老汉开着三轮摩托车往家里赶,一路上,洪老汉还吩咐在车斗里的吴女士要站稳坐好,注意安全。
开了几十分钟后,就到了回洪老汉家的路口,按说,这段路是顺风车,吴女士该下车了,可吴女士却恳求洪老汉把她送到家,否则她要推着电动自行车走四五里路。洪老汉见她可怜巴巴,也就答应送她回家。kk律师网
然而,当车行驶至潘家垅路段时,三轮摩托车的一个轮胎爆了,发生了侧翻,洪老汉头部、胸腹部受伤,吴女士被车压住了身子。两人自救后打电话报警,120也及时赶到。经过医院诊断,吴女士伤情比较严重,左股骨干骨折、头皮血肿,住院36天,伤后误工210天,护理期120天。洪老汉也住院治疗,花去1万余元医疗费。交管部门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认定洪老汉负事故全部责任,吴女士不负事故责任。
今年5月,吴女士向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洪老汉赔偿其各项损失7.8万余元。洪老汉收到诉状副本时气愤无比,认为自己好心送她回家,反而被她告上法庭,真是岂有此理。
“我是应原告的请求,考虑到她的电动自行车不能骑,出于好心才搭她,完全免费,是在做好事!再说,爆胎侧翻是意料之外的事,我自己受伤还花去了1万多元医药费,这个费用叫谁承担?”洪老汉表示,他不同意赔偿原告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搭被告的三轮摩托车后发生侧翻的整个过程包含了两个法律关系。从菜场到达被告回家的岔路口,这个过程应该说是搭顺风车。当吴女士提出请洪老汉将其送回家,洪老汉答应后接着往吴女士家里方向开,这时候属于第二个法律关系。在第二个法律关系中,车辆发生了爆胎侧翻,这一过程应该说是无偿服务,洪老汉的“好意”程度十分明显,在无偿服务中发生意外,服务提供者的责任相应较小,因此,吴女士的受伤损失自己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结合本案载货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等实际情况,法院考虑,吴女士的损失由洪老汉承担35%、吴女士自己承担65%为宜。法官对案件的辨法析理让原本情绪激动的双方当事人平静了下来,接着损失赔偿问题迎刃而解,双方最终达成了协议,由洪老汉赔偿吴女士损失费2.7万元,其余损失由吴女士自己承担。
做好事送温暖,传递社会正能量,值得肯定和发扬。不过,做好事,依法是前提,安全是第一。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换言之,载货三轮摩托车系货运机动车,显然不能载人,如果载人就违反了交通安全法,出了事故摩托车驾驶员就应当承担责任。因此,要吸取洪老汉的教训,违法违规或没有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用机动车(含非机动车)载人做好事,弄不好就会害人害己。
以上就是关于拼车出了交通事故要怎么索赔的相关规定,拼车出了交通事故的索赔一般是根据交通事故的索赔一致,一般会涉及四方。赔偿也由保险公司赔偿,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咨询法律快车专职律师,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更多相关文章关注kk律师网:www.kklvshi.com2024-06-10 02:58:19
2024-06-18 09:47:30
2024-05-14 04:37:34
2024-05-13 06:54:44
2024-06-14 21:21:53
2024-06-22 13:0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