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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发生交通事故后雇主是否承担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赔偿依据有哪些

2023-05-18 11:39:31 | kk律师网

雇员发生交通事故后雇主是否承担责任

  雇员发生交通事故后雇主是否承担责任要看雇员是否因为执行工作任务而发生交通事故,如果雇员是在执行工作任务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雇主要承担赔偿责任。

  一、雇员发生交通事故后雇主是否承担责任

  雇员发生交通事故后雇主是否承担责任要看是否属于执行工作任务,雇员发生交通事故负全责,如果雇员并不属于执行工作任务,雇主不承担赔偿责任。法律快车提醒您,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关的事项,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二、雇员受伤损害赔偿标准

  雇员受伤损害赔偿标准根据雇员伤亡情况确定。

  1.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2.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三、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为: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当事人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3.同等责任。因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导致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在事故中作用相当的,负同等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赔偿依据有哪些

  车主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一定要谨慎安全驾驶,不要出现一些不良和违法驾驶行为不然很容易出现交通事故。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赔偿依据有哪些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交通事故责任赔偿依据有哪些

  我国现行的交通事故责任共分五类,即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按照事故现场勘验和调查的事实,依据交通法规而作出的鉴定。它是以责论处、处罚得当、赔偿合理的基础,将直接关系到当事人要承担刑事、民事和行政责任问题。因此,必须充分运用各种证据材料和计算数据进行全面、合理的分析和认定。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如某司机由于醉酒开车突然把车开入左侧,把正常骑自行车行驶的某学生撞倒。被撞人员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这起事故就是完全由于驾驶员一方的违章行为造成的,因此该司机应负全部责任,而被撞人由于无违章行为而无责任。

  (2)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主要因一方违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主要违章者要负主要责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负次要责任。如某地的一起交通事故,一女学生骑自行车由北向南行驶,在百货大楼转盘处骑入快车道,与某司机驾驶的由东向西行驶的解放牌挂斗车相刮,汽车从女学生胸部轧过,经抢救无效死亡。在这起事故中,女学生骑自行车侵占快车道,避让措施不当,应负主要责任。司机开车不注意观察,负有次要责任。

  (3)同等责任。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各方负同等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相关规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三、交通事故起诉时应该告谁

  作为事故中的受害方,如果选择起诉索赔,那么起诉对象就成了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除了肇事司机、车主这些显而易见的被告之外,其实还有很多单位和个人可以作为起诉对象,而被告方越多,对赔偿款的最终落实也越有利。

  但是,这并不是说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方可以乱告一气,任何一名被告的确定都必须有法律依据,法院在立案时就会作出初步审查。

  那么,哪些人可以作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的被告 (赔偿主体)呢?对于可以列为被告的情形,列举如下:

  1、肇事机动车驾驶员。

  2、在道路上违法设置障碍物从而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有关单位或个人。kk律师网

  3、在道路上违章停车从而引发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

  4、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一般由机动车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所有人(以下简称登记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所有人与实际使用人不一致的责任承担,按以下具体情况处理。

  5、挂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挂靠人与被挂靠人
(包括单位或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机动车是否属于挂靠关系的认定,应根据双方的约定、机动车的投保人、养路费用的支付人、机动车的实际受益人、以被挂靠方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范围等因素综合判断。

  6、被挂靠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以外的部分,向挂靠人追偿。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的责任,应根据双方合同的约定、各自过错的大小等因素确定。

  7、借用他人身份证取得车辆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挂靠关系处理。

  8、登记所有人与他人签订协议转让机动车的所有权,未到机动车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发生交通事故的,登记所有人与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9、汽车销售公司以保留所有权方式,由买方分期付款购买机动车,买受人占有后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即使尚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亦应由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

  10、以融资租赁方式购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在交警部门根据事故定责后,请求赔偿的处罚是需要根据法律依据来进行公正处理。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交通事故责任赔偿依据有哪些这个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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