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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父母赠与的房产分割是如何规定的

2024-04-26 08:05:14 | kk律师网

今天KK律师网小编整理了《民法典》父母赠与的房产分割是如何规定的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的大家。

本文目录一览:

《民法典》父母赠与的房产分割是如何规定的

民法典关于父母赠与房产的规定

房产赠与是指将房产无偿转让给他人的行为,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赠与符合规定:1、赠与人是房产拥有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房产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双方均属自愿且有书面协议;

4、房产赠与必须办理产权过户按规定缴纳税费;

5、不得为逃避法定义务或法规而赠与,如债务等。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也有口头合同和其它形式)。法律术语称这种合同为诺成性合同,顾名思义就是只要“承诺”就可以“成立”。

一、新增继承开始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

二、增加丧失继承权和继承权宽宥制度规定

三、新增侄、甥可以代位继承

四、增加遗嘱继承的形式

五、删除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

六、新增遗产管理人制度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民法典》父母赠与的房产分割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在期间的计算上,民法所称的包括“本数”在内的术语有

【答案】:A、B、C

期间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的时间。时间是永续的,但人们的法律关系在时间上的存在是有限的,民法对民事法律关系在时间上的有限性规定,就是民法上的期间。在民法的期间的计算方法中,民法上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故选A、B、C项,而“不满”“以外”不包括本数。

《民法典》父母赠与的房产分割是如何规定的

《民法典》父母赠与的房产分割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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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 转移。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也有口头合同和其它形式)。法律术语称这种合同为诺成性合同,顾名思义就是只要“承诺”就可以“成立”。

一、《民法典》父母赠与的房产分割是如何规定的

《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

父母赠与的房产分割

的例外情况:

随着房价的高涨,很多男女在结婚时会将房子作为考虑的重要条件,导致正常的婚恋观受到严重冲击。离婚夫妻房产分割时,也会遭遇到种种难题,造成不公现象的发生。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婚后取得房产的一种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

1、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服役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此种情况下,获得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计入共同财产的分割。

2、 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此时,也可将自己占有的份额视为个人财产,婚后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

此外,参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我们总结关于父母出资购房产权归属最新规定的6种具体情况:

(一)男方父母部分出资首付,登记在男方名下的。

如果婚前男方父母只是支付了房屋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款项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则该房产视为出资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属于男方个人财产。财产分割时,男方应根据夫妻共同还贷部分,给女方一定的补偿。

(二)男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女方名下。

这种情况通常是男方不具备购房条件的,而房屋产权却登记在女方名下,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按共同共有处理。如女方能够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父母明确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赠与,则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登记方个人财产处理。

(三)父母婚后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kk律师网

这里要注意,即使是婚后,如果一方父母全款出资购房,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的,应视为父母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即该房屋归其子女所有,而非夫妻双方共同共有,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四)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

如果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则应认定为该房产为其父母对双方子女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五)双方父母婚后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如果双方父母婚后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则双方父母的出资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即便出资额不等,也是平分。

(六)双方父母婚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如果双方父母婚前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则双方父母的出资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个人赠与,不管事后双方子女有无婚姻关系抑或该房屋所有权登记者是谁,都应视为子女双方按各自出资份额共有该房屋的所有权。离婚时,按双方父母出资份额划分。

通过上面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很多关于父母赠与的房产分割的相关法律规定。新婚姻法中的一些内容在新的社会形势下做出了更改,对于父母赠与财产的归属划分问题,婚后财产的分割问题以及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的归属问题都做出了相关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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