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16 00:52:35 | kk律师网
中国法定饮酒年龄是年满十八周岁。
因为法律规定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而法律中规定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
饮酒的规定如下:
1、同桌喝酒的其他人有极力劝酒、故意灌酒、放纵饮酒、酒后未妥善照管等情形的,一般可以认为存在侵权行为且有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同桌喝酒的其他人没有上述侵权行为或者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没有过错或者损害结果的发生与喝酒行为没有直接因果关系的,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3、仅有部分人员存在侵权行为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人承担侵权责任;
4、被侵权人自身存在重大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综上所述,过量饮酒不仅不利于身心健康,也有可能危及他人安全。因此,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地区都提倡适量饮酒,在饮酒方面有一定的法律规范。所以,未成年最好是不要饮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因此在操作上并不具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
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任何人不得在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饮酒。kk律师网
涵盖了民法、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等多个方面
一、民法中的共同饮酒责任
在民法中,共同饮酒者之间形成了一种特殊的关系,即相互之间有提醒、劝阻、照顾等义务。如果共同饮酒者中有人因饮酒过量导致身体伤害或财产损失,其他共同饮酒者未尽到上述义务,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这主要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
二、刑法中的共同饮酒责任
在刑法中,共同饮酒可能涉及到醉酒驾驶、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共同饮酒者中如果有人因此犯罪,其他共同饮酒者可能因未尽到劝阻义务而构成共同犯罪或帮助犯。此外,如果共同饮酒者中有人因饮酒过量导致死亡,其他共同饮酒者可能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而承担刑事责任。
三、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相关司法解释,对共同饮酒承担责任的法律规定进行了进一步明确。例如,司法解释中规定了共同饮酒者因未尽到提醒、劝阻、照顾等义务而导致他人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同时,对于因共同饮酒导致的醉酒驾驶等犯罪行为,共同饮酒者也可能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
共同饮酒承担责任的法律规定涵盖了民法、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等多个方面。共同饮酒者之间应相互提醒、劝阻过量饮酒,并在饮酒后尽到照顾义务,以避免因共同饮酒导致的损害后果。对于因共同饮酒导致的损害后果,参与者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一条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kk律师网(https://www.kklvshi.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新民法典喝酒连带责任规定的相关内容。
【
法律分析
】
喝酒连带责任规定:1、强迫性劝酒,如用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同饮者不仅要对共同饮酒的伙伴承担责任,还要对因事故受害的相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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