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08 08:21:06 | kk律师网
关于您的这个问题,婚前父母出全资买房,登记在你个人名下,属于婚前个人的财产。如果婚后加名,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法院可能会考虑夫妻双方对于房屋贡献程度予以分割,因此不一定是平分。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也就是说,如果一方将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房产进行变更登记,将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相当于将该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在婚后对另一方进行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共同财产并不意味着分割时会一人一半。安嘉律师提示,财产分割时,法官不仅会考虑房屋的登记取得情况,还会考虑夫妻双方对于房屋的贡献程度。举个例子来讲,如果男方婚前的房屋在婚后加了女方的名字,完成变更产权登记后,女方起诉离婚。即使该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么离婚时法院会对于房屋购买情况进行判断。很大可能会参考出资情况,按照相应比例进行分割。
那么如果房屋没有办理变更过户,夫妻只是签订了财产协议,约定房屋归属,是否有效呢?安嘉律师在这里提示,如果该协议没有进行公证,那么一定要抓紧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因为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除非进行公证,否则赠与一方享有任意撤销权的。
法律分析:在购房者全面买房后,开发商要给购房者购房合同和开具购房发票或是房款收据。一般房屋还没有交付的情况下,开发商要给买方购房合同及收款收据,在交房后开发商在国土资源房产管理局所有手续都完备了,购房者可以收据换购房发票了,有了发票,带着购房合同、发票就可以办理房产证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kk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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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男方全款购买房屋之后,如果女方还要求加名的话,一般是要看双方协商的结果,因为男方婚前全款买的房产是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如果经过男方的同意,房产证加上了女方的名字,结婚后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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