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正文

民法典像 民法典的第一条按照哪四个层次的顺序?

2024-06-14 20:24:55 | kk律师网

民法典像 民法典的第一条按照哪四个层次的顺序?很多朋友对这方面很关心,KK律师网整理了相关文章,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一下吧!

本文目录一览:

民法典像 民法典的第一条按照哪四个层次的顺序?

民法典肖像权是第几条

法律分析:肖像权在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和一千零一十九条。肖像权,是指自然人以在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享有的制作、使用、公开以及许可他人使用自己肖像的具体人格权。肖像权的内容包括:1、制作权,权利人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通过多种艺术表现形式制作自己的肖像,如自拍;2、使用权,权利人对于自己的肖像,依照自己的意愿决定如何使用,如自我欣赏;3、公开权,权利人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决定自己的肖像是否可以公开,怎样进行公开;4、许可他人使用权,权利人可以与他人协商,签订肖像许可使用合同,准许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第一千零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有明确约定,肖像权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肖像权人的事由外,应当赔偿损失。

民法典像 民法典的第一条按照哪四个层次的顺序?

民法典的第一条按照哪四个层次的顺序?

民法典的第一条按照:一般权利、类型权利、项别权利、具体权利四个层次的顺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基本规定:第一条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扩展资料:

2019年6月25日栗战书委员长主持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和民法典继承编草案。12月20日,法工委对民法典各分编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将2017年已经出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编入草案。

重新编排条文序号,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提请12月常委会会议审议。2020年5月22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王晨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说明。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kk律师网

参考资料来源: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民法典像 民法典的第一条按照哪四个层次的顺序?

民法典第111条规定

kk律师网(https://www.kklvshi.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民法典第111条规定的相关内容。

民法典111条规定是关于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这里的“个人信息”,指的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等。

民法典第111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这一条的存在,就可以使法官更加确信对于个人信息的侵犯,属于一般侵权,加害人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不过这里面临一个问题,这里的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之间关系如何?如果两者存在包含关系,那么其中一条规定(第110条与第111条)没有存在必要。如果两者存在交叉,于此会涉及两个问题:

1、如何区分究竟是构成对个人信息的侵犯还是对个人隐私的侵犯;

2、如果某一情形属于两者交叉的情形,究竟适用对侵害隐私的保护,还是侵害个人信息的保护。

于此关键在于,适用两者的法律效果是否存在差异?还需考虑的问题在于,受到保护的个人信息的范围是什么,“个人信息”的定义究为何?这些都是在保护个人信息过程中需要明确的问题,但是本条仅仅做了宣示性的规定,有所缺憾。

自然人享有哪些民事权利?

《民法典》第109条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第110条第1款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第113条规定,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

综上所述,《民法典》第111条的规定是,“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以上就是KK律师网为大家带来的民法典像 民法典的第一条按照哪四个层次的顺序?,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更多相关文章关注kk律师网:www.kklvshi.com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与“民法典像 民法典的第一条按照哪四个层次的顺序?”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