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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误工费理赔需要哪些证明 交通事故伤残证明怎么开

2023-05-20 02:19:49 | kk律师网

交通事故误工费理赔需要哪些证明

  在现实生活中,发生车祸的时候,都是需要对受害方赔偿医疗费、车子损害费用等等。那么交通事故误工费理赔需要哪些证明?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理赔需要哪些证明

  (一)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

  1、《收入证明》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2、《收入状况证明》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内容包括从事的行业、工作所在地、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二)提供证明误工时间的证据

  1、《病历》或者《出院小结》。正常情况下,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病历或者出院小结。内容包括即医疗机提出的建议休息时间、需要加强营养、需要专人护理的建议。

  2、《误工证明》所在的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误工期司法鉴定书》即关于误工时间的司法鉴定文书。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的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一)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二)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三)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四)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六)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七)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八)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kk律师网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十)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十一)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十二)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十三)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三、交通事故理赔装修工误工费的时间计算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理赔装修工误工费的时间计算是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一)误工费的证据需要

  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

  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

  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交通事故误工费理赔需要哪些证明的相关知识,误工费的处理需要自己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合理的操作,既然需要一定的证明,那么自己就需要准备齐全进行提交,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交通事故伤残证明怎么开

  在我们生活中对伤残人士来说最好去有关部门办理伤残证件,这样是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在其他方面能够得到实施。对于交通事故伤残证明也是如此,那么,交通事故伤残证明怎么开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交通事故伤残证明怎么开

  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4、补充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5、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司法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书。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应当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要求。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综上所述,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往往涉及人身伤残鉴定,受害人在医院接受治疗,等伤情稳定后申请做伤残鉴定。一般来说,医院不能出具伤残等级证明,要到当地专门的鉴定机构办理手续。鉴定所拿到申请材料后,在三个月内出具伤残鉴定意见书。

  二、交通事故医院能开伤残证明吗?

  伤残鉴定的等级是由当地的司法鉴定部门经鉴定后出具的,不在医院,建议准备相关资料,如病历等,咨询当地的鉴定部门。只要是依法成立的鉴定机构,具备鉴定资质,法院一般会采信。但是,如果对方提出重新鉴定申请,法院一般情况下也是会准许的。

  法律并没有规定必须得由法院委托相应的鉴定机构做出的鉴定结论才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已经申请并做出鉴定结论,可以作为证据提交,如果对方有异议,并有一定理由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委托相关的部门进行鉴定。但如果双方都没有委托鉴定,在诉讼中,一般应当由法院委托相应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为妥。

  三、交通事故中的鉴定费由谁承担

  1、《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规定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举证方支付的鉴定费用,仅仅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举证方先垫付,如果最后确定责任在于哪方则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结后在裁判书中确定由哪方最后支付。

  2、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是诉讼费用承担的一般原则。是对败诉方消耗司法资源的一种制裁,基于司法资源与诉讼费用相一致的原理,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可以防止民事主体滥诉,减少和防止司法资源无味的浪费,维护国家主权和其经济利益。

  3、受害人的伤残鉴定行为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明确权利和责任,使诉讼顺利进行,其鉴定结果也与被告的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当事人进行的是有根据、有必要的鉴定,由此支付的相关费用理应由加害人承担。

  所以,交通事故中的鉴定费由被告承担,胜诉方自愿负担的除外。

  要是当事人去办理有关证件不方便,是可以委托自己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人员代为办理的。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交通事故伤残证明怎么开这个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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