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20 06:49:27 | kk律师网
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往往是需要按照规定对双方的损失进行理赔的,那么一般发生交通事故理赔保险公司的处理方法?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简单事故:直接由保险公司派查勘员现场照相、定损;
双方交通事故无人伤案件:由快速理赔中心处理;
由快速处理中心负责确定损失金额,无需再出具交警队事故认定书;当场按照标准确定损失金额、查勘定损一次完成;快速理赔中心出具的价格均得到各保险公司承认和认可。
一般意义上的小刮蹭事故均可在快速中心得到解决,快速处理的事故需符合下列条件:在快处中心覆盖的范围内出险;双方车辆均在当地的保险公司承保、必须是机动车与机动车碰撞的事故;不涉及人伤;事故损失较小、双方可以自行移动;双方责任明确;需双方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保单或标识即可到快处中心办理。
交通事故中有人伤或快速中心无法处理的事故:需要报警处理。
综上所述,一般发生交通事故理赔需要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保单可到快处中心办理;人伤需提供伤者的医药费收据、病历、伤者身份证、医疗诊断证明、伤者的工资证明及陪护证明等资料。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律师!
(一)客观因素。道路、气象等原因,也可引起事故发生。
(二)车况不佳。车辆技术状况不良,尤其是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前桥、后桥有故障,没有及时检查、维修。
(三)疏忽大意。当事人由于心理或者生理方面的原因,没有正确观察和判断外界事物而造成精力分散、反应迟钝,表现为观望不周、措施不及或者不当。还有当事人依靠自己的主观想象判断事务或者过高估计自己的技术,过分自信,对前方、左右车辆、行人形态、道路情况等,未判断清楚就盲目通行。
(四)操作失误。驾驶车辆的人员技术不熟练,经验不足,缺乏安全行车常识,未掌握复杂道路行车的特点,遇有突然情况惊慌失措,发生操作错误。
(五)违反规定。当事人由于不按交通法规和其他交通安全规定行车或者走路,致使交通事故发生。如酒后开车、非驾驶人员开车、超速行驶、争道抢行、违章装载、超员、疲劳驾驶、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等原因造成交通违法的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的最长处理期限并无规定。一般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10天,如果需要检验的,则会加长时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一般发生交通事故理赔保险公司的处理方法的相关知识,针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一般在保险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kk律师网
在交通事故导致职工工伤的情况下,对于肇事司机的赔偿与工伤赔偿,工伤职工是只能选择其一,还是可以同时获得双重赔偿。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工伤赔偿和交通肇事是否可双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但很多时候规定了其中的医疗费是不得重复赔偿的。
在上下班途中,因发生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工伤的,在赔偿的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
从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保险待遇的性质看,两者请求权基础不同,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也不同。
获得工伤赔偿是基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受《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调整,赔偿责任人为工伤保险机构或用人单位。
而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基于受害者与第三人之间存在侵权法律关系,受《民法通则》、《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调整,两者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
因此,工伤人员完全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同时,又依道路事故处理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的侵权损害赔偿,鉴此,当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保险待遇两者发生竞合时,在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两者实行择一赔偿原则或者是差额互补原则时,工伤职工完全可以获得双重赔偿,这将有利于使工伤职工的合法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二、哪些项目可以获得双赔偿
赔偿项目分为三种:重复赔偿项目,兼得项目,专属项目。
重复赔偿项目是指一些物质损失的赔偿,如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等。
兼得项目是指残疾和死亡赔偿金。
专属项目是指工伤津贴和就业补助金。
上述三类中,后两类是可以兼得的,第一类采取就高原则,但是不可以兼得。重庆市的做法基本与上海高院相同,将赔偿项目分为重复赔偿项目和精神损失项目,后者可以兼得。对于不可兼得的项目,如果单位或社保基金赔付后,可以向侵权人追偿。
更多相关文章关注kk律师网:www.kklvshi.com2024-06-18 09:47:30
2024-06-10 02:58:19
2024-05-14 04:37:34
2024-05-13 06:54:44
2024-06-14 21:21:53
2024-06-22 13:0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