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24 07:57:12 | kk律师网
现在很多人都会选择购买汽车来作为代步工具,很多司机不注意交通规范,就会发生交通事故,那么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时应该注意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04号令)和《办法》的规定,将统一启用《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协议书”采用无碳复写纸质,以便事故当事人现场快速填写、当场确定事故责任并通过签名形式予以确认,可有效防止个别不讲诚信者因事后反悔而引发争议的情况发生。
(二)当事人填写前须核对当事人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保险标志,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住址一栏填写当事人常住地址,联系电话须为随时可以联系的号码,并相互拨打对方所留号码。
(三)协议当事各方签署后,便视为对记载的事实形态无异议,并将作为交通警察确定当事人事故责任和保险公司理赔 的依据。
(四)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及前往理赔中心的案件可采用摄像,拍照或在地面标识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在确保 安全的情况下,将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
(五)对前往理赔中心进行处理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在24小时内就近到达同一理赔中心,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理赔 中心不予受理。
(六)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发生交通事故后有一方当事人逃逸的;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19时至次日8时发生的属于自行协商处理的物损交通事故;理赔中心不予处理。
(七)应先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影响交通的地方,以防交通堵塞或二次事故发生。在撤离现场前,应做好证据固定工作,有摄像功能手机的,应先将现场全景、车辆号牌和碰撞损坏部位进行拍摄记录,或将车轮定位;撤离后,在不影响交通的地方,互验驾驶证、行驶证及保险证,并互相拨打对方所留联系电话印证是否正确,确认无异议的,按要求填写《协议书》,确定责任并签名。
(八)当事人填完《协议书》后,在向保险公司报案取得报案号后,可选择到就近的“中心”进行财产损失核定办理保险理赔手续,但事故双方必须到同一“中心”处理,否则保险公司无法对事故车辆进行痕迹比对和勘验工作。如当事人因故不能立即到“中心”处理的,可协商另约定时间到“中心”处理。
(九)不在“中心”处理的,其《协议书》无效。因此,当事人不愿到“中心”处理的,没有必要填写《协议书》,应在撤离现场后报警处理。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kk律师网
(一)迅速报警,交警进行现场勘查后,当场做出事故认定,撤出事故现场,恢复交通;
(二)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做出车辆损失鉴定;
(三)双方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并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定损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写出事故经过;
(四)由责任方赔偿损失,无责方将事故维修费用发票交给责任方;
(五)无责方离去,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责任方造成事故的违法事实做出处罚;
(六)交警部门对责任方出具有效凭证,责任方依据该凭证找保险公司理赔。
就是说国家不能通过法律制度去限制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误工损失本来就是因人而异的,只要稍微的有理解能力,那么在了解过误工费的计算公式以后,自己也知道一天能要多少钱的误工费,但最好还是恢复好了以后汇总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道路交通安全法》、《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等。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的是,行车时一定要注意交通规范,不要发生交通事故是最好的,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时应该注意的问题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交通事故全责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若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残或死亡的,赔偿的项目还包括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或丧葬费、一次性死亡赔偿金等。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8、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9、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0、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1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12、 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13、精神损害赔偿金按照伤残的情况酌定赔偿。
1、出险。所谓“出险”包含面很广,包括单方事故、双方事故、多方事故,甚至车停路边上被人划了也可叫出险。总之说白了,只要是让保险公司掏钱给你修车,都可以叫做“出险”。
2、报案。发生交通事故了,首先需要拨打122事故报警台,通过交警判定责任方,有责任的一方负责拨打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报案。如果是单方事故或轻微事故,可以自行拍照后将车开走,并在出险后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即可。
3、查勘定损。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对车辆进行查勘定损,并根据车辆的受损情况确定损失金额。如果理赔金额超出承保上限,需要车主或有责任的一方自掏腰包补差价。发生轻微事故,车主可直接将车辆开到定损中心进行定损。如果损失较大的,保险公司会派查勘员到事故现场进行查勘。
4、递交理赔材料。理赔材料包括车辆的保单、行驶本、驾驶本、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及责任认定书,单方事故无需提交责任认定书。如果涉及到人伤的,还需提供伤者的诊断证明及医疗费发票。
5、修车。车主可以自行选择喜欢的4S店或熟悉的修理厂进行维修,但在保险公司业务大厅办理定损时就提前告知工作人员,选择好修理地点后,不再更改。修理完成后,车主需要垫付维修款,并需开具与定损金额一致的发票及维修清单。
6、领取赔款。修完车后被保险人需要携带定损单、维修发票、维修清单及银行卡到定损大厅办理领取赔款手续。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理赔款会打入被保险人的银行卡账户内。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以上是为您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全责赔偿项目的内容,由此可知,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很多,其中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补助费等是最为重要的赔偿项目。如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的律师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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