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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索赔技巧 交通事故施救费多少钱

2023-05-18 15:40:33 | kk律师网

交通事故索赔技巧

  交通事故会给当事人双方都带来一定的损害或是身体上的折磨,在事故发生之后,双方也会对赔偿的问题进行沟通,但有时候会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需要通过法律来解决。那么,交通事故索赔技巧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明确能否作为交通事故索赔

  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希望进行交通事故索赔之前,首先要确定的一点是发生的与车辆相关的事故是否是交通事故,这是索赔的一个前提条件。如果属于交通事故,则可以根据《道路安全法》进行责任认定和索赔;如果不属于交通事故,则必须根据相关的其他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根据《道路安全法》第119条,“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仅仅根据此解释很难明确交通事故的范围,故还需要有以下明确的界定:

  1、交通事故必须发生在道路上;

  2、必须是由车辆造成的事故;

  3、从时间上看,必须发生在车辆运行过程中;kk律师网

  4、必须要有损害的后果发生;

  5、从主观心理态度来说,交通事故的责任是过错或意外。

  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分担

  交通事故索赔一般由保险公司先行赔偿。我国机动车都必须参加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首先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对于超出部分,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而应当由其他主体承担。

  除了保险公司先行赔付之外,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分担可以分为两种情况:机动车辆与非机动车辆、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辆与机动车辆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辆与非机动车辆、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辆与机动车辆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的分担:

  根据《道路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由此可见,机动车辆与机动车辆直接发生交通事故时,适用过错责任来进行损害赔偿。

  当事人承担全部事故责任的情况:

  1、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2、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是机动车辆与非机动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辆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未标明位置而移动交通事故现场的车辆或者物品,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

  4、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均有前款行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双方均驾驶机动车辆的,负同等责任,一方驾驶机动车辆,另一方驾驶非机动车辆或者步行的,驾驶机动车辆负主要责任,驾驶非机动车辆或者步行的一方负次要责任。

  三、确定交通事故索赔对象

  在交通事故?索赔中,对受害人来说,要维护自己的权益,确定由谁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确定由谁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也就是确定损害赔偿责任主体是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在一般情况下向哪些人索赔:

  1、车主

  一般而言,机动车肇事,便由机动车辆所有人为交通事故主体对受害人进行赔偿。机动车所有人,即对车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的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购买机动车使用必须办理车辆登记,以便于日常管理。所以通过来说,车主就是交通登记机关所登记车主,但实际中因为车主个人原因或者过户不及时等,也存在登记车主和实际车主不一致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由谁来作为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责任人。在此后会进行分析。

  2、肇事者

  通常,在车主与机动车辆驾驶人一致的情况下,交通事故发生时,如果责任在机动车,肇事者也即是车主是赔偿义务人。但现实中,车主和机动车驾驶人分离的情况比比皆是,在这种情况下,肇事者通常要对自己造成交通事故的行为负责,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3、保险公司

  当被保险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时,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投保范围内对受害人予以赔偿,被保险人在该范围内的赔偿责任得以免除。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应该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付赔偿金,事故的受害人取得对保险公司的直接请求权,保险公司有义务直接对受害人给付赔偿金。

   4、注意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十级,每级赔偿相差10%。

  上文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对于交通事故索赔技巧的相关介绍,相信大家现在对于交通事故索赔技巧有了一定的了解,那么在身陷交通事故索赔时会节约很多的时间,可以帮助您更好更快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我们网站可提供在线咨询律师服务。

交通事故施救费多少钱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需要相关的救援人员来施救的话,是需要施救费的,不过具体需要多少钱呢。所以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交通事故施救费多少钱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

  一、交通事故施救费多少钱

  (1)、大事故负全部责任的800元,负主要责任的600元,负同等责任的400元,负次要责任的200元。

  (2)、大事故负全部责任的1000元,负主要责任的700元,负同等责任的500元,负次要责任的300元。

  (3)、发生重大、特大事故,交通事故责任者逃逸的,按交通事故等级收费标准的三倍收取。

  二、交通事故施救费由谁承担

  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对于先行垫付的费用,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肇事者若交了强险,可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支付抢救费用。医疗费用:交通事故肇事车辆逃逸的,医疗费应当由肇事者承担。但对医疗费,法律没有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的义务。因此,如果在没有查明肇事车辆之前,受伤人员需要医疗的,应自己先行垫付。受伤人员先行垫付后有权要求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三、交通事故全责方承担交通费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等相关法律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保险公司及对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和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造成伤残的经伤残鉴定后根据残级确定赔偿伤残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需要前往医疗机构治疗,并且有可能在治疗过程中转院治疗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支出,对于受害人来说是一笔财产损失,这一损失与加害人的加害人的行为存在相当因果关系,按照侵权法的理论,赔偿义务人对此应承担义务责任。

  在交通事故中因对方失误造成的事故,这时受害方应保持冷静应该向有关法律事务所咨询该事故所涉及的交通费。

  交通事故一方全责的,伤者赔偿数额应该由侵权人承担,如果侵权车辆投保保险,可以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保险限额饿部分,由侵权人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交通事故施救费多少钱的全部内容。还有就是关于交通事故施救费是由谁来支付的问题大家也要去进行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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