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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发生交通事故后雇主是否承担责任 上下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可获得双重赔偿

2023-05-19 14:17:48 | kk律师网

雇员发生交通事故后雇主是否承担责任

  雇员发生交通事故后雇主是否承担责任要看雇员是否因为执行工作任务而发生交通事故,如果雇员是在执行工作任务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雇主要承担赔偿责任。

  一、雇员发生交通事故后雇主是否承担责任

  雇员发生交通事故后雇主是否承担责任要看是否属于执行工作任务,雇员发生交通事故负全责,如果雇员并不属于执行工作任务,雇主不承担赔偿责任。法律快车提醒您,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kk律师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关的事项,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二、雇员受伤损害赔偿标准

  雇员受伤损害赔偿标准根据雇员伤亡情况确定。

  1.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2.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三、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为: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当事人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3.同等责任。因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导致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在事故中作用相当的,负同等责任。

上下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可获得双重赔偿

  在交通事故导致职工工伤的情况下,对于肇事司机的赔偿与工伤赔偿,工伤职工是只能选择其一,还是可以同时获得双重赔偿。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工伤赔偿和交通肇事是否可双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但很多时候规定了其中的医疗费是不得重复赔偿的。

  在上下班途中,因发生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工伤的,在赔偿的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

  从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保险待遇的性质看,两者请求权基础不同,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也不同。

  获得工伤赔偿是基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受《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调整,赔偿责任人为工伤保险机构或用人单位。

  而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基于受害者与第三人之间存在侵权法律关系,受《民法通则》、《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调整,两者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

  因此,工伤人员完全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同时,又依道路事故处理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的侵权损害赔偿,鉴此,当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保险待遇两者发生竞合时,在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两者实行择一赔偿原则或者是差额互补原则时,工伤职工完全可以获得双重赔偿,这将有利于使工伤职工的合法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二、哪些项目可以获得双赔偿

  赔偿项目分为三种:重复赔偿项目,兼得项目,专属项目。

  重复赔偿项目是指一些物质损失的赔偿,如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等。

  兼得项目是指残疾和死亡赔偿金。

  专属项目是指工伤津贴和就业补助金。

  上述三类中,后两类是可以兼得的,第一类采取就高原则,但是不可以兼得。重庆市的做法基本与上海高院相同,将赔偿项目分为重复赔偿项目和精神损失项目,后者可以兼得。对于不可兼得的项目,如果单位或社保基金赔付后,可以向侵权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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