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26 10:11:23 | kk律师网
民法典关于自来水规定:
1、供水服务中,服务提供方的主要义务是提供自来水供对方使用,并提供相应的服务行为。而作为服务接受方,其义务主要为按时缴纳水费。
2、向社会公众供水的供水人,不得拒绝用水人合理的订立合同要求。
3、供用水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水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
4、用水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安全、节约和计划用水。
供水人因供水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水或者用水人违法用水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水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水人;未事先通知用水人中断供水,造成用水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水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安全、节约和计划用水。用水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用水,造成供水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自来水
自来水是指通过自来水处理厂净化、消毒后生产出来的符合相应标准的供人们生活、生产使用的水。生活用水主要通过水厂的取水泵站汲取江河湖泊及地下水,地表水,由自来水厂按照《国家生活饮用水相关卫生标准》,经过沉淀、消毒、过滤等工艺流程的处理,最后通过配水泵站输送到各个用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__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八十一条__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第二百八十七条__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百九十条__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一、民法典取消公摊水电费了吗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目前没有取消公摊水电费,公摊水电费是为了保障小区公共照明、景观、消防、门禁,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第二百八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二、民法典以后没彩礼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法律没有禁止彩礼,只是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是指和给付适当数额的彩礼是两码事。不能混为一谈。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是反对借婚姻强行索取彩礼,或者以巨额彩礼作为结婚的条件。但是男方按照当地习俗支付适当数额的彩礼,或者结合自身经济条件承受能力自愿给付女方的金钱的行为是可以的。在法律的适用上,有这样一条规则,即“有法依法、没法依政策、没政策依习惯”。所以,在彩礼的认定、彩礼的范围、彩礼是否返还以及彩礼返还的比例等方面,都应当遵循当地的风俗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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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水费跟人数没有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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