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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有什么合法权益

2024-06-16 10:47:04 | kk律师网

今天KK律师网小编整理了租客有什么合法权益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帮助到大家。

本文目录一览:

租客有什么合法权益

民法典规定租客是否具有业主权利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租客可以享有因租赁房屋所产生的与占有和使用相关的业主权利,但是与房屋所有权和处分权相联系的业主权利承租人不享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租客有什么合法权益

租客有什么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租客有什么合法权益

租房租客违约怎么处理

kk律师网(https://www.kklvshi.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租房租客违约怎么处理的相关内容。

一、租房租客违约怎么处理

1、租房租客违约处理如下:kk律师网

(1)如果租客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的,出租人得解除合同;

(2)如果租客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应纯顷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租客擅自转租、转借、换租房屋或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得请求支付违约金。

2、法律做唤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链败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二、出租房违约可以采取的救济途径有哪些

出租房违约可以采取的救济途径如下:

1、要求出租方继续履行合同;

2、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出租方如果存在其他违约行为均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相关规定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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