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25 16:22:57 | kk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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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民法典关于快递的规定有以下两条:《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 与《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
中国首部民法典对网络购物等与互联网时代产物相关的法律制度进行了完善,是一部与时俱进的法律,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二条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电子合同的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提供服务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准。
电子合同的标的物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物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电子合同当事人对交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方式、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四百九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涉及快递索赔的相关规定如下:
1. 若快递发生丢失,赔偿应包括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对于已购买保价的快件,快递服务组织应按照保价金额进行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则按照《邮政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赔偿。
2. 若快递损毁,赔偿应包括:
- 完全损毁,指快件价值完全丧失,参照丢失快件的赔偿规定执行。
- 部分损毁,指快件价值部分丧失,根据快件丧失价值占总价值的比例,相应比例地赔偿快件丢失的赔偿额度。
3. 若内件不符,赔偿应包括:
- 内件品名与寄件人填写品名不符,按照完全损毁赔偿。
- 内件品名相同但数量和重量不符,按照部分损毁赔偿。
快递索赔的注意事项:
1. 确认快递丢失:当快递未能按时送达时,应首先确认快递的状态。可通过快递公司客服或官方网站查询物流信息。确认快递遗失后,方可进行索赔。同时,需确保商品本身可进行索赔,如易碎品、液体等特殊物品,需按快递公司规定妥善包装;禁止托运物品则不应索赔。
2. 准备索赔材料:索赔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快递单据(含寄件人与收件人信息、物品名称、保价标记及客户签字等)、商品购买证明(如发票、收据等证明商品价值的文件)。这些材料对索赔成功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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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关于快递的规定如下:
1、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同相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除非物流公司可以提供证据证明货物损失系不可抗力或你的过错造成的,否则应认定货物损失系物流公司存在重大过失所致,协议中的免责条款无效;
2、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因此,物流公司应赔偿实际损失;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五条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请求支付运费;已经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请求返还。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kk律师网
第八百三十六条
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或者其他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百三十四条
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和该区段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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