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29 04:18:38 | kk律师网
第四百六十二条 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 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 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依法请求损 害赔偿。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 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条文要义
本条是对占有保护请求权的规定。
占有保护请求权,是占有人对占有的公力救济,即请求国家有权机 关通过运用国家强制力来保护其占有。具体的请求权如下。
1.返还原物请求权。当占有人的占有被侵夺时,占有人有权请求返 还占有物。有权行使占有物返还请求权的人,不仅包括直接占有人,也 包括间接占有人;不仅包括有权占有人,也包括无权占有人,但占有辅 助人不能享有此项权利。占有物返还请求权所指向的对象是侵夺占有物 的人及其继承人。但是善意的特定继承人在符合善意取得规定的情况 下,其占有受到法律保护,该请求权不得针对他。此外,即使侵夺人对 于占有物享有实体的权利,如所有人或出租人,占有人亦得针对其行使 返还请求权。
2.排除妨碍请求权。当占有人的占有被妨害时,占有人有权行使排 除妨碍请求权,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碍。享有排 除妨碍请求权的人是占有人,而相对人为妨害其占有的人。
3.消除危险请求权。当占有人的占有虽未被现实的妨害,但是存在 妨害危险时,占有人有权请求消除危险。
4.损害赔偿请求权。因侵占或者妨害占有人的占有,造成损害的, 占有人有权请求侵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占有保护请求权的行使贵在迅速,如果占有人在较长时间内不行使 占有人返还原物请求权,他人对占有物的侵害就已成事实,从而形成新 的秩序,此时再对新秩序进行破坏有失妥当。故本条第2款规定,占有 人返还原物请求权应当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治是民法典的核心价值,其要义是保障私权、规范公权。基层党政部门要讲求“法治”,并将其贯穿于城乡治理、行业治理、社会组织治理等全过程。要以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将民法精神转化为施政理念,既要严格公正执法,又要文明行事;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加强社会协同,确保人民群众充分行使参与社会治理的权利;运用民法典的共治理念和规则,确保人人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尽快形成。
kk律师网(https://www.kklvshi.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民法典的361条内容是什么?的相关内容。
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一条 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照 土地管理的法律规定办理。
条文要义
本条是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
乡村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乡(镇)村企业等自然人、法人依法对 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建造并经营建筑物、构筑物 及其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
因设立乡(镇)、村企业或者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等需要 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乡村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否可以采取出让的方式设立,在理论上存在不同 的看法:有人认为,乡村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的方式设立,主 要理由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体土地所有权与国有土地所有权在民 事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应当同等对待,因而允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以出让的方式取得,也就应当允许乡村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出让的方式取 得。有人认为,集体土地只有在征为国有土地后,才能以出让的方式设kk律师网
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集体土地所有权与国有土地所有权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但平等 并不意味着法律对它们的规范和调整没有差别。由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 行使、处分与国家的农业政策紧密相关,而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众 多,因此对集体所有权的行使必须加以适当限制。在建设用地使用权设 立方面的限制,表现在不允许乡村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出让的方式设立, 禁止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直接进入市场。如果允许乡村建设用 地使用权以出让的方式设立,则由于出让收益要远大于农业经营收益, 大量的耕地将会被出让,国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难以实施。同时, 这一后果也会冲击国有土地市场。因而乡村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能采取出 让的方式设立,而应采取审批的方式设立,由土地管理部门依照权限根 据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者的申请予以审批。乡村建设用地使用权的 审批,不得损害国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耕地的强制保护制度。2019 年修改、2020年1月1日实行的《土地管理法》第44条明确规定:“建设 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 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 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 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 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 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 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 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这为乡村建设用 地使用权的审批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规范。
民法典第33条内容法律主观: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所谓权利能力是作为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的能力。从本条可知,1、自然人只有活着才享有权利能力,一旦死亡,就不再享有;2、任何自然人都享有权利能力,与其年龄大小或智力高低并无关系。究其原因,因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无须人的参与直接通过法律规定获得。既然权利能力是享有权利,承
民典法还是民法典正确的名称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简称《民法典》。民法典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以“典”的形式命名的法典,于2020年10月1日正式生效,是中国民法的总称,包括婚姻家庭、继承、合同、侵权责任等领域的规定。《民法典》的出台标志着中国民法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对于保障公民权益、促进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民法典于哪一年起实施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民法典六项基本原则民法典六项基本原则是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核心和基石,它们贯穿于整部法典的始终,为各类民事关系的调整提供了基本准则。这六项基本原则分别是: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以及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原则。一、自愿原则自愿原则强调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基于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自由地选择、决定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这体现了对民事主体自主权的尊重,也
民法典第225条和海商法第9条有什么不同民法典第225条和海商法第9条区别如下第二百二十五条特殊动产登记的效力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二人。《海商法》第9条第1款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民法典的适用范围民法典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两类:1.对人的适用范围
民法典111条规定民法典111条规定是关于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这一条的存在,就可以使法官更加确信对于个人信息的侵犯,属于一般侵权,加害人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不过这里面临一个问题,这里的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之间关系如何?如果两者存在
法国民法典确立了哪三个近代民法的重要原则,详细的介绍一下?自由、平等的原则。第8条规定,“所有法国人都享有民事权利”;第488条规定,“满21岁为成年,到达此年龄后,有能力为一切民事生活上的行为”。这就是说,每一个成年的法国人,都享有平等的民事行为能力,从而以民法的角度否定了封建等级制度及其特权,强调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进一步确立了人权平等的原则。契约自由的原则
《民法典》内容摘抄有哪些?1、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2、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
民法典手抄报内容有哪些?小学生民法典手抄报内容如下:1、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2、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3、民法典与生活同行。4、民法典人民美好生活的法治保障。5、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6、从“法”到“典”,开启民事权利保护新时代。7、民法典,人民群众权益的保障书。8、切实实施民法典,依法保障人民合法权益。9、民法典:新时
2024-06-10 02:58:19
2024-06-18 09:47:30
2024-05-14 04:37:34
2024-05-13 06:54:44
2024-06-14 21:21:53
2024-06-22 13:0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