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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理赔材料该谁准备 上下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可获得双重赔偿

2023-05-17 01:21:37 | kk律师网

交通事故理赔材料该谁准备

  一、交通事故理赔材料该谁准备

  交通事故理赔材料一般由损害方准备。

  交通事故赔偿准备的材料如下: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医疗费等就医费用票据;

  3.收入状况与误工之间证明;

  4.如造成伤残,需提供伤残等级鉴定报告;

  5.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的其它材料。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二、交通事故理赔注意事项是什么

  交通事故理赔注意事项:

  1.当事人应当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2.理赔协商的时间、范围、履行方式应当明确具体;

  3.因法定免责事由所产生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三、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交通事故不同的赔偿有不同的标:kk律师网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上下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可获得双重赔偿

  在交通事故导致职工工伤的情况下,对于肇事司机的赔偿与工伤赔偿,工伤职工是只能选择其一,还是可以同时获得双重赔偿。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工伤赔偿和交通肇事是否可双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但很多时候规定了其中的医疗费是不得重复赔偿的。

  在上下班途中,因发生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工伤的,在赔偿的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

  从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保险待遇的性质看,两者请求权基础不同,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也不同。

  获得工伤赔偿是基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受《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调整,赔偿责任人为工伤保险机构或用人单位。

  而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基于受害者与第三人之间存在侵权法律关系,受《民法通则》、《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调整,两者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

  因此,工伤人员完全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同时,又依道路事故处理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的侵权损害赔偿,鉴此,当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保险待遇两者发生竞合时,在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两者实行择一赔偿原则或者是差额互补原则时,工伤职工完全可以获得双重赔偿,这将有利于使工伤职工的合法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二、哪些项目可以获得双赔偿

  赔偿项目分为三种:重复赔偿项目,兼得项目,专属项目。

  重复赔偿项目是指一些物质损失的赔偿,如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等。

  兼得项目是指残疾和死亡赔偿金。

  专属项目是指工伤津贴和就业补助金。

  上述三类中,后两类是可以兼得的,第一类采取就高原则,但是不可以兼得。重庆市的做法基本与上海高院相同,将赔偿项目分为重复赔偿项目和精神损失项目,后者可以兼得。对于不可兼得的项目,如果单位或社保基金赔付后,可以向侵权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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