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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人跟谁索赔 苏州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收费标准

2023-05-23 02:20:22 | kk律师网

交通事故伤人跟谁索赔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受伤的情况是很常见的,一般情况下都会造成人员伤亡,这个时候我们就涉及到索赔的问题,要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赔偿责任。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伤人跟谁索赔的相关内容。kk律师网

  一、交通事故伤人跟谁索赔

  一般来说,赔偿主体有保险公司、机动车所有人(即车主)、机动车使用人(即驾驶人或司机)等。

  具体而言,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有人受伤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针对交通事故有人员受伤的,一般需要拨打110,由交警出警处理并确认事故中各方责任问题;如果人员受伤较为严重的,需要拨打120,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将伤者送至医院就医;还需要拨打保险公司电话,由保险公司出面对现场进行勘察。上述三个需要处理的事情一般不分先后,但是一般首要处理人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17)》

  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

  1、交通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

  所谓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实际上首先是民法上关于民事责任成立要件中的因果关系原则;

  认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首先要看行为人的行为和事故的发生和损害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如果没有因果关系,即使行为人的行为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也不承担事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例如某人无证驾驶,严格遵守了通行的规则,也没有任何驾驶错误,在这种情况下,对因后车追尾造成的交通事故不承担事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除了包含因果关系原则外,还发挥了衡量当事人行为对事故形成的原因力的作用;所谓“行为对事故形成的原因力”,主要是指在当事人没有过错或者难以认定过错场合,确定事故损害的一个标准。

  2、交通事故当事人过错的严重程度

  过错在民法上有两种形式:客观上的过错和主观上的过错;所谓客观过错,就是当事人的行为具有明显的违反法律的事实,而不管行为人的主观意识状态,只要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构成过错;主观过错,主要是指当事人的过于自信、疏忽大意等主观意识状态;

  在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确定以后,对当事人的责任比例的确定,主要是由当事人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在存在双方或者多方事故当事人过错的场合,例如,机动车超速行驶,而被撞的行人又闯红灯,便面临一个对当事人双方的过错进行比较的问题;

  比较过错又称为过失相抵,是民法尤其是侵权行为法上的一项重要的责任确定制度;我国民法通则和《交通安全法》都明确了这种确定责任、分担损失的制度;但是,在对当事人的过错比例进行比较时,存在着技术上的障碍需要克服,主要表现为如何认定不同过错对促成事故作用力的大小,也就是当事人违法行为的“过错系数”问题。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伤人跟谁索赔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赔偿主体有保险公司、机动车所有人(即车主)、机动车使用人(即驾驶人或司机)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索赔,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快车。

苏州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收费标准

  发生交通事故,在通常情况下,造成人员伤亡或者是财务损失,都是要进行赔偿程序的。不同的地区,它的赔偿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在苏州发生交通事故它的赔偿收费标准是怎样?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苏州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收费标准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

  一、苏州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收费标准

  计时收费 (一)适用范围:全部律师服务事项 (二)收费标准:200—1000元/小时 二、计件收费 (一)适用范围: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二)收费标准

  1、刑事 (1)侦查阶段:2000—6000元;(2)审查起诉阶段:3000—9000元;(3)审判阶段:4000—1200元;对疑难重大复杂案件、集团犯罪案件可在不高于上列标准的1.5倍的范围内协商确定收费。刑事自诉、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列标准执行。

  2、民事、商事、行政诉讼:3000—10000元; 三、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二)收费标准: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1万元(含1万元)以下:免加收1万—10万元(含10万元):6%——5%,10万—50万元(含50万元):5%——4%,50万—100万元(含100万元):4%——3%,100万—500万元(含500万元):3%——2%, 500万—1000万元(含1000万元):2%——1%, 1000万—5000万元(含5000万元):1%——0.5%,5000万元以上:0.5%》。

  二、发生交通事故如何索赔

  很多网友对发生交通事故该怎么索赔这个问题有疑问,今天我来和大家分享一下,发生事故后,受害人应保持冷静并立即采取自救措施,确认交通肇事者及肇事车辆,并记录肇事车辆号牌、车型、颜色等,防止肇事车辆逃逸。为了防止出现套牌事件,最好让当事人能够留在事发现场。

  无论是人身伤害还是财产损失,在要求赔偿时都必须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不然,到了理赔的时候是不被支持的。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双方尽量不要私了,以免事后伤情恶化,后患无穷。私了仅适用于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或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交通事故。私了时,双方特别是无责任方,要看清对方的证件,记住车号,逐项认真填写协议书,确保填写内容准确无误,并应妥善保存。

  这是向保险公司索赔和发生争议后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重要证据。

  三、发生交通事故赔偿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在以上的文章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苏州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收费标准的知识,我们对于相关的赔偿具体是如何进行处理,并且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如果被他人索赔,我们第一反应是记录当场的状况,车牌以及撞到的地方,及时报警,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他们会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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