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正文

交通事故责任赔偿依据有哪些 交通事故误工费和工伤赔偿有双赔的吗

2023-05-23 04:01:19 | kk律师网

交通事故责任赔偿依据有哪些

  车主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一定要谨慎安全驾驶,不要出现一些不良和违法驾驶行为不然很容易出现交通事故。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赔偿依据有哪些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交通事故责任赔偿依据有哪些

  我国现行的交通事故责任共分五类,即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按照事故现场勘验和调查的事实,依据交通法规而作出的鉴定。它是以责论处、处罚得当、赔偿合理的基础,将直接关系到当事人要承担刑事、民事和行政责任问题。因此,必须充分运用各种证据材料和计算数据进行全面、合理的分析和认定。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如某司机由于醉酒开车突然把车开入左侧,把正常骑自行车行驶的某学生撞倒。被撞人员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这起事故就是完全由于驾驶员一方的违章行为造成的,因此该司机应负全部责任,而被撞人由于无违章行为而无责任。

  (2)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主要因一方违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主要违章者要负主要责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负次要责任。如某地的一起交通事故,一女学生骑自行车由北向南行驶,在百货大楼转盘处骑入快车道,与某司机驾驶的由东向西行驶的解放牌挂斗车相刮,汽车从女学生胸部轧过,经抢救无效死亡。在这起事故中,女学生骑自行车侵占快车道,避让措施不当,应负主要责任。司机开车不注意观察,负有次要责任。

  (3)同等责任。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各方负同等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相关规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三、交通事故起诉时应该告谁

  作为事故中的受害方,如果选择起诉索赔,那么起诉对象就成了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除了肇事司机、车主这些显而易见的被告之外,其实还有很多单位和个人可以作为起诉对象,而被告方越多,对赔偿款的最终落实也越有利。

  但是,这并不是说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方可以乱告一气,任何一名被告的确定都必须有法律依据,法院在立案时就会作出初步审查。

  那么,哪些人可以作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的被告 (赔偿主体)呢?对于可以列为被告的情形,列举如下:

  1、肇事机动车驾驶员。

  2、在道路上违法设置障碍物从而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有关单位或个人。

  3、在道路上违章停车从而引发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

  4、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一般由机动车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所有人(以下简称登记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所有人与实际使用人不一致的责任承担,按以下具体情况处理。

  5、挂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挂靠人与被挂靠人
(包括单位或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机动车是否属于挂靠关系的认定,应根据双方的约定、机动车的投保人、养路费用的支付人、机动车的实际受益人、以被挂靠方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范围等因素综合判断。

  6、被挂靠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以外的部分,向挂靠人追偿。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的责任,应根据双方合同的约定、各自过错的大小等因素确定。

  7、借用他人身份证取得车辆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挂靠关系处理。

  8、登记所有人与他人签订协议转让机动车的所有权,未到机动车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发生交通事故的,登记所有人与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9、汽车销售公司以保留所有权方式,由买方分期付款购买机动车,买受人占有后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即使尚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亦应由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

  10、以融资租赁方式购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在交警部门根据事故定责后,请求赔偿的处罚是需要根据法律依据来进行公正处理。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交通事故责任赔偿依据有哪些这个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交通事故误工费和工伤赔偿有双赔的吗

  在现实生活中,针对受害人在交通事故当中受到的伤害,很多时候也会被认定为工伤,那么你知道交通事故误工费和工伤赔偿有双赔的吗?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和工伤赔偿有双赔的吗

  固定收人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但受害人因伤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故误工时间的计算分两种:

  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休养终结之日。

  2、受害人因伤住院并定残的,误工时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定残日前一天。

  交通事故肯定会涉及误工费,所以自己需要积极的进行问题的处理,只要自己按照有关的规定进行就可以,但是最为关键的就是自己的资料准备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但是实际的问题的解决需要自己考量的具体的规定,这样自己的利益保障就不会丧失一定的积极性。kk律师网

  二、误工费赔偿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误工费赔偿需要提供这些材料:

  1、误工时间证明,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收入证明,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单位出具因为交通事故误工减少收入的证明,没有的,可以参考同行的收入。

  三、交通事故误工费最高标准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最近三年的 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交通事故误工费和工伤赔偿有双赔的吗的相关内容,误工费是不能获得双份赔偿的,双重赔付仅限于伤残赔偿。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快车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更多相关文章关注kk律师网:www.kklvshi.com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与“交通事故责任赔偿依据有哪些 交通事故误工费和工伤赔偿有双赔的吗”相关推荐